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将参保大学生本学年门诊报销(第二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校本学年参保大学生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类型及比例
(一)校内门诊
参保大学生在校综合门诊部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80%。参保大学生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本学年为我校认定的特困生,在校综合门诊部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100%。
(二)校外门诊
1、在校外门诊挂钩医院就诊的普通门诊和急性病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大学生医保医疗报销范围的,报销70%。
2、因意外伤害(外伤、骨折等)发生的校外门诊医疗费,符合大学生医保医疗报销范围的,报销90%。
三、具体报销事项
(一)报销所需材料
1、普通门诊只需提供相应的门诊发票原件。
2、非我校校外挂钩定点医院的急诊,除需提供发票原件外还需提供急诊证明。
3、意外伤害除需提供发票原件外还需提供相关病历复印件或诊断证明。
(二)报销方式和时间
1、参保大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审核登记表》(附件1);
2、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学生填写好的《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审核登记表》和相关报销材料;
3、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好《学院门诊报销统计表》(附件2);
4、各学院于6月19日至24日之间将上述纸制材料统一送至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老行政楼203室),《学院门诊报销统计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dxsybb@nuist.edu.cn。
(三)相关说明
1、《2014学年各学院参保学生名单》(附件3)是本学年我校所有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名单,只有名单内的学生才可以进行门诊报销,名单外的学生发生的门诊费用无法报销。
2、参保大学生相关报销审核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门诊报销为本学年最后一次集中报销,毕业班参保学生有门诊费用的请于本次全部上交,逾期递交的将不再受理。
(二)非毕业班学生在6月19日至7月12日之间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学生本人于7月12日当天送至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门诊报销材料审核结束后,参保学生的个人门诊报销费用将会由校财务打至学生的农业银行卡上,请办理门诊报销的学生在收到门诊报销费用前保证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更换银行卡的同学及时到校财务登记新卡卡号,毕业班学生在收到报销费用前请不要注销相关农行卡,以免届时收不到门诊报销的费用。
因涉及参保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将本次门诊费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一位参保大学生。
附件1:《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审核登记表》
附件2:《学院门诊报销统计表》
附件3:《2014学年各学院参保学生名单》
总 务 处
2015年06月08日
附件:
附件1: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审核登记表.doc
附件2:学院门诊报销统计表.xls
附件3:2014学年各学院参保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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