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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1

学院推免生

领导小组

组长

袁星/马革兰

副组长

于志国/徐海波

秘书

李燕

组员


学院推免生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秘书


组员


学院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910日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考核小组。

2910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上报学院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和工作细则。

3911-13日公布学院推免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和工作细则,并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成绩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格式的成绩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40864912@qq.com 。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材料,确定答辩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4913日下午,组织成果加分项答辩,有加分项的同学参加答辩,并公示答辩结果。

5916日,根据成绩评定原则排序并最终确定推荐名单上报。

最终成绩评定原则及排名办法

1、 最终成绩评定原则:最终成绩=课程成绩(前三年加权平均分)+成果加分

前三年加权平均分:按正考成绩计算,不含体育。

成果加分:《推免加分细则》列出的七个方面成果或荣誉加分的总和(某

一方面成果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未通过成果加分项答辩的成果不纳入最终成绩计算。

排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成果加分项答辩要求:有加分项的同学需参加答辩,答辩内容需包含《推荐免试申请表》中所列的所有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情况。答辩时长为20分钟,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备注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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