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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气象学院建党对象选拔基本条件

时间:2015-03-31 00:00:00 浏览: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拥护党。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般在半年以上。

2、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无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缺早操等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集体观念。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大一学生参考第一学期,下同)必修课(不含体育课)首次考核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80%之前(含80%)。

4、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者能认真负责,肯承担,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绩;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团学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等。且满足以下条件:

⑴入校以来参加校级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达两次,且获得一次优秀奖及以上奖项;

⑵入校以来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或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

6、在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优秀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7、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