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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作者:水文学院    发布时间:2020-04-17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效的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党总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二、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学院成立以院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总支委员、内设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

三、履行好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平台、网站、学术活动、各类社团、对外交流活动的管理,按照“一会一报”的制度严格把关。

四、加强意识形态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及时上报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报告和信息,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

五、统筹协调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QQ群、微信群、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板报的管理,所有活动的开展、信息的发布,需经审定后方可实施。原则上,涉及教学科研方面的内容由院长审批,涉及党建方面的内容由总支书记审批,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内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七、加强对舆论、舆情的监督管理,发现负面舆情,须及时向学校宣传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党总支

00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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