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信息公告

科研

我的位置: 首页 > 科研 > 正文

关于对省自然科学基金2015、2016年立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3-02 00:00:00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近是接江苏省科技厅通知(苏科社函〔2017〕84号,附件1),对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自然科学基金2015、2016年立项项目,包括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依据项目合同的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合同规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一)项目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或阶段性指标,对照合同项目完成情况(提前、正常、滞后); 

2.已开展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3.项目进度是否滞后,如果滞后,说明滞后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二)项目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和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 

2.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资金投入和使用是否合规。 

三、材料要求 

项目检查采取主管部门抽查与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的方式进行。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按照上述检查内容提纲编写项目自查报告,报告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全文不超过2000字,同时按照格式(附件3)在线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省重点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按照格式(附件3)在线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3、各学院统一填报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4),与自查报告及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于3月17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xmb@nuis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8731154。 

附件1:苏科社函【2017】84号.pdf

附件2: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清单.xlsx

附件3:江苏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2017版).doc

附件4: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