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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大学生递交暑假住院报销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3-09-01 00:00:00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大学生暑假住院费用的报销工作,根据南京市社会劳动与保障局相关规定,请各学院通知2012-2013学年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中有暑假在外地住院的,请尽快将住院材料递交至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老行政楼203室),由校大学生医保办到南京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住院材料包括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其中住院发票需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办理时请带上本人相关证件。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7。

相关住院费用报销方式说明:从2013年开始,所有参保大学生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时,必须使用本人《南京市民卡》进行住院费用刷卡报销,南京市医保中心将不再为其办理零星住院费报销。参保大学生若不使用此卡报销的,其本人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需由个人全额承担。

参保学生在平日上学就读期间,在外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在出院后及时将出院材料交至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单独办理审核,无需集中递交。

参保大学生住院就诊及报销流程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