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我校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在普通本科院校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暂行规定》,我校决定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考助学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工作是由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在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学生中开展的国家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活动,简称“自考助学二学历”,属于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一种形式,实行注册入学。
二、拟招生专业及学习年限
学号
| 专业名称
| 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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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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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会计与审计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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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流管理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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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贸英语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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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商务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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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画设计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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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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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济法学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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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秘书学(行政秘书方向)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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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力资源管理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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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商务管理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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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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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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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告学(广告策划方向)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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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闻与传播学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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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气与环境监测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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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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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招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三、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及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30日
2.报名条件
(1)本校普通本科2011级、2012级在校学生(含滨江学院、滨江学院花旗营校区);
(2)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学有余力的学生。
3.报名手续
(1)网上预报名。学生登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的“自考本科二学历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2)学生在其所在学院打印主修专业已开设必修课成绩单(学院盖章);
(3)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主修专业成绩单、以身份证命名的电子照片(照片规格150×210,小于20kb),于6月1日-10日到继教院自学考试与培训办公室(培训楼S423)确认报名。
三、教学与考试
1.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教学,利用晚上和周末上课。
2.按专业进行单独编班助学辅导,并配备专职班主任加强管理。
3.开课时间:第一次开课为10月上旬,以后每学期开课时间与学校正常教学周期同步。
4.考试时间:每年1月和7月,也可参加每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相同课程代号的课程考试。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专业每生每学年2100元,理科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学校财务处于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从农行卡扣除。
五、免考课程及免考条件
1.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取得下列证书者可申请免考相应课程。
免考课程
| 免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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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英语(二)
|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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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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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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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
|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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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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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19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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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基础课程主修专业已学过且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考试计划中的其它课程,如主修专业已学过,成绩合格、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也可申请免考。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免考课程门数最多占总课程门数的50%。课程免考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为准。
六、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获得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署章、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建议:学有余力者且确实有兴趣者可结合自身就业目标进行第二学位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