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理事会每学期受理一次集中资助申请。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资助的对象是“近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而急需帮助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或研究生”。根据这一规定,“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集中资助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合理原则:包括“长望”助学基金在内的学校各类资助资金,仅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和生活上面临的困难。根据理事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困难生在一学年中获得的各类资助总额实行上限控制(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除外)。
2.优先原则:对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在审核中优先予以资助。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在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情况下,各学院在评定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工作中,应优先资助。
3.近期原则:对于2013年10月以后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且对学生本人在校学习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资助。不属于近期发生的,原则上本学期不予资助。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深入学生之中,在准确掌握符合此次“长望”助学基金资助条件的学生所遭遇的突发困难的基础上,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学生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和资助等级并排序。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长望”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详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无有效证明的学生申请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4月30日下午2:00前将《“长望”助学基金建议资助名单排序汇总表》(附件3)和经学院审议、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申请材料(附件2及证明材料)提交“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常设机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将《“长望”助学基金建议资助名单排序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老师。没有申请的学院,实行零报制度。过时不再受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行政楼209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5-58731397。
特此通知!
“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代章)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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