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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和微电影大赛校内选拔的通知

时间:2014-02-18 00:00:00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决定举办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和微电影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 

二、承办单位 

传媒与艺术学院 

三、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四、作品类型和形式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 

微电影类:反映当代生活、青春岁月、校园人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影视作品。可以是原创剧情片,也可以是纪录片、动漫作品等,版权无争议,每部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5分钟。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含滨江学院) 

艺术作品类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专业的学生。微电影类不分组。 

六、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作品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约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约54cm×78cm),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50cm(长) ×50cm(宽) ×50cm(高)。 

(二)、微电影 

1、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 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 

2、视频制作要求:参展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七、报送作品要求和时间 

1、每院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送两类作品。其中艺术作品类,非艺术类学院,每院至少报送2件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均可),艺术类学院至少报送20件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艺术作品。微电影类,每院报送不少于1件作品。报送地址:逸夫楼S520,联系人:詹筱茹,联系电话:58699885。 

2、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组别(甲组或乙组)、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3、根据教育厅要求,凡入选报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退还原报送单位。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4、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院承担相关责任。 

八、奖项设置 

本次校内选拔赛设特、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每件作品限1名)。 

联系人:詹筱茹;联系电话:58699885;联系地址:逸夫楼S520。 

校团委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