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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05 00:00:00 浏览:

 各院部: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的精神(附件1),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因教育厅还未下达正式文件,各院部可向学校推荐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额参照往年标准执行。各学院推荐各个层次培养对象时,需分层次排序推荐上报。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各院部可推荐候选人1-2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各院部可推荐候选人1-2名。 

3、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各院部可推荐候选团队1个。 

二、选拔条件 

总体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高职院校团队应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三、选拔要求 

1、校内推荐实行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2、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3、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4、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5、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6、各学院在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时,要尽量考虑学科分布,避免在同一个二级学科推荐2个以上候选人的情况。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选拔条件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2、3、4)。 

要求:按各层次分开填写。A4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2、汇总表(附件5)。 

要求:按各层次分开填写。A4打印,一式一份,需排序推荐,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3、附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论文首页、获奖及专利情况等复印件一套。申报优秀青年骨干的教师报送2014年以来的附件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的教师报送2012年以来的附件成果证明材料。 

要求: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学院对照原件审核附件成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因教育厅还未下达正式文件,推荐表等材料要求沿用去年的标准,等教育厅最终文件下达后再通知调整。 

(三)请各学院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0室),联系人:刘岳红,电话:58731027,邮箱:bsh@nuist.edu.cn。 

附件1: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4: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5: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高层次专家联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