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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06 00:00:00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7〕4号、附件1)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对象为我校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附件2)。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往年已获资助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不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两聚一高”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项目资助标准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附件3)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省人才办实行限额推荐,因省教育厅还未发文下拨名额,请学院排序推荐上报,最终推荐上报名额以省教育厅的正式发文为准。 

往年省教育厅下拨名额情况供参考:2014年省教育厅下拨名额: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1人。2015年省教育厅下拨名额:第二层次2人、第三层次2人。2016年省教育厅下拨名额: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3人。 

五、材料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4); 

2、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5),“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书、附件材料、汇总表。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A4双面打印,分开胶装成册,统一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附件6)。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电子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发送至bsh@nuist.edu.cn。 

(三)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04月10日前报送至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0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岳红,电话:58731027。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附件2:我校入选第五期“333工程”第二、第三层次人员名单 

附件3: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附件5: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附件6:材料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