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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5级气象类专业学生中选拔江西省局定向生的通知

时间:2015-12-30 00:00:00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2015年大气科学专业定向生的招生和报到情况,应江西省气象局要求,近期在2015级气象类专业学生中选拔江西省气象局定向生一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5级气象类专业普通本科生,已是气象部门定向生的除外。气象类专业包括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大气探测方向)、大气科学(大气物理方向)、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方向)、大气科学(水文气象方向)、应用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公共气象服务方向)。

     2.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较好,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已知晓中国气象局关于定向生管理相关政策和定向协议书规定的乙方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了解具体的定向单位情况。

     二、定向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气象局。大余县情、局情简介(附件1)

     三、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积极意愿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书面申请(附件2),经学院审核、签署推荐意见,于2016年2月26日前由本人交至学工处招生办公室(东苑行政楼207室)。

     2.审核遴选

     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配合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遴选出候选名单,候选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签署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西省局、学生和学校签订《中国气象局委托高校定向培养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学生协议书》(附件3),并按协议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四、咨询方式

     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彭老师,办公电话:025-58731378;

     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人:娄老师,办公电话:0791-88855395。

 

     请有关学院积极宣传,并配合做好资格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