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是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办理不及时或不合格都将影响贷款的发放。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回执办理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绝大部分省份已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办理电子回执。请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含2012级新生,受理证明右上角需注明学生的学号),于9月12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信息,然后提交给学生当地经办机构。
二、纸质回执办理
今年,尚有河北、福建等个别省份仍需要办理纸质回执(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今年的规定为准)。需要办理纸质回执的学生,持当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于9月17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5)现场办理,然后自行将纸质回执邮寄或送至当地经办机构。至此,当地经办机构才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