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教学过程性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推动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期中考试课程:本学期周学时达到3(含3)课时或课程学分≥3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期中考试日程安排,将《期中考试日程安排表》发至教务科邮箱,并提前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期中考试一般应在第12周前完成。
3.各学院应加强考试组织、监考安排等工作。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清场、安排座位等准备工作,学生须持学生证参加考试,保证期中考试规范、有序开展。
4.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发2015】8号)规定,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可占课程总评成绩的20%-30%,请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命题、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24日